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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作文
更新时间:2024-03-29 15:50:34

我喜欢作文

例文1我喜欢作文

我喜欢清晨散步,走在那条铺满霞光的小路上,看缀满露珠的叶子,聆听鸟儿的鸣叫,吻着花儿的芳唇……

我喜欢雪,我总认为那是上天送来的最美好、最纯洁的灵魂。他们那么可爱,拥抱尘世间一切的生命,让我不由得心灵感触到一种么大的纯洁,他和我们像极了,都在这个花季里拥有共同的思想……

我喜欢夕阳下的美景,当红色的夕阳染红了那片蓝色的天空,水面上波光粼粼,闪耀着金色的光芒。给人一种凄凉的美,难怪古人会发出“半江瑟瑟半江红”的哀唱。但是夕阳落下的那一刻是最美最美的……

我喜欢黑夜里的星星,是他让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里添了几分迷人的色彩,是黑夜添了几分神秘,总是幻想星星到底离我们多么的远,要是我能触摸它一下也好啊,这让我想起了海伦。凯勒,一个看不见世界美好东西的不幸儿,使它在艰苦中用双手写出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多么的希望把星星这样微小的光镶嵌在他那双失去阳光的眼睛里……

我喜欢下雨,因为于是大地带给天空的信物,那是一个个湿漉漉的灵魂,从天空落下,滋润万物。遇到什么烦心事,总是趴在窗台看雨,倾听那“淅淅沥沥”的声音,我喜欢淋雨,因为没人知道我的泪跟雨水混在一起,雨能够让我更加的清醒面对一切……

我喜欢享受挫折,在挫折之后,知道要加油,认真的昂起头,挺起胸,向前走去,总是会相信彩虹一定会属于我的。记得一首打油诗是这样写的:

挺起胸

抬起头

前面还有好风景

前面还有好时候……

失败不摧垮我,反倒却认为我要感谢他,是他带给我奋进的力量,让我获得成功。

例文2我喜欢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样东西是毛笔。它是我节省下来的零用钱积蓄起来而买的。平时,我常常将它放在自己房间的桌子上面的笔筒里。一到写毛笔字的时候,我就请它帮助我书写起来。

我的这一枝毛笔顶端有一个凸起的东西,那是一个小孔。在这个小孔上面穿着一根绳子。那绳子可以让人将毛笔挂起来。我每当写好字以后就将毛笔到到清水里面清洗干净,然后用那根绳子将毛笔挂在通风的地方,让毛笔凉干,再放回笔筒里面。它身子瘦瘦的,下面有许多毫毛。那是用湖羊的尾巴上的毛做成的。笔身上面还写着几个字“下笔如有神”。刚买来的时候,那笔上的毛洁白无瑕,比新刷的白色墙壁还要白上好几倍呢!

这支毛笔还好在它有一颗不求回报之心呢!我已经用它写了三年多字了,而且它下面的笔毛有许多已经翘了起来,但是它从来都没有向我提出什么要求。天天让我把它浸到墨汁中间,将它身上的笔毛弄得黑黑的,虽然最后都用清水清洗一番,可是再也不能够让它像原来那样白了。它也都江默默地接受了,从来没有抱怨一声。

这一支毛笔,我已经用了三年多了,但是它还是忠心地为我服务帮助我写好每一个字。现在,我用这支毛笔写出来的字常常能够得到别人的称赞,我想这全是毛笔的功劳。

我对这支毛笔已经喜欢上了,好像和我已经分不开了。有一次妈妈说要给我买一支新的毛笔。我坚定地对妈妈说:“这支毛笔挺好的,不用买新的毛笔!”

例文3我喜欢作文

朋友,我想告诉你,我家饲养了一只可爱的小白兔,我给它起了个名字叫“白白”。

白白身体小巧玲珑,听说白白刚出生的时候才有大拇指这么小,这句话让我半信半疑。一个多月后白白长这一身雪白而又柔软的毛,两只长长的耳朵,总是竖着,四条小腿,前腿短后腿长,两只像红宝石一样的眼睛,滴溜溜地转,一张三瓣嘴,非常逗人喜爱。刚刚饲养的时候,白白不大认识我,很怕生,看见我总是缩成一团,像个大绒球似的。经过一段时间的喂养,现在渐渐认识我了,也比较熟悉了,每当见到我,就睁着两只红眼睛盯着我,用舌头添着铁笼,小嘴动来动去,好像在说:“小主人,你可回来了,我饿了,快点喂喂我吧。”

白白最爱吃的食物是青菜和萝卜。但菜叶一定要洗干净后再晾干,不然喂它太潮湿的菜叶时就会生病的,长出来的毛既不柔软也不光滑。白白吃起东西来细嚼慢咽的,小心翼翼的伙伴们看到它这个样子,都夸它“斯文。”白白总是喜欢靠在墙壁那边的铁笼里睡觉,也许它觉得较为凉快吧,等它睡醒时,就会摇摇头,伸伸懒腰,等着我来喂它呢。白白一餐只吃三四片菜叶,可是每天要吃五六餐呢,可真称得上“少食多餐”了。如果它饿了,就会用一重乞求的眼神望着你。我刚把菜叶伸进铁笼里,还没来得及把手松开,它便迫不及待地舔着我的小手,怪痒痒的。

白白是我最好的动物伙伴,它给我的生活增添了不少乐趣。我希望和白白永远在一起,永不分开。

例文4我喜欢作文

话说东汉末年的黄巾起义后,魏蜀吴崛起,天下三分,一时间英雄倍出,争奇斗艳。他们中有一人我最为敬佩,此人字孔明,人称卧龙,他容貌轩昂、非常潇洒,住在南阳卧龙冈。他是被刘备三顾茅庐才请出来的,后来他当了蜀国的丞相。

卧龙为蜀国立下赫赫战绩,最有名的战绩是:赤壁之战、火烧新野、七擒孟获、空城抚琴退仲达(仲达就是司马懿)、木牛流马建奇功等等。

我为什么喜欢他呢?因为他最足智多谋。就拿空城计来说吧,空城计中,司马懿带领十五万魏军进攻蜀国西城,当时城里只有官兵二千五百人,敌众我寡,卧龙传令:将旌旗藏起;军士恪守岗位,不得高声言语、随便出入;大开四门,每门派二十名军士扮成百姓,洒扫街道。一切都安排好后,他身披鹤氅,带着两个小童来到城楼上,焚香抚琴。司马懿见了还以为城里有伏兵,不敢攻城,只有退兵了。就这样,卧龙一人退了司马懿的精兵十五万! 真是令人佩服得五体投地啊!

猜出来了吧,我最喜欢的三国人物就是诸—葛—亮!

例文5我喜欢作文

“草长莺飞二月天,拂堤杨柳醉春烟。儿童散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鸳。”这是诗人高鼎所写的《村居》,是我最喜欢的一首诗。为什么呢?因为这首诗写出了春天来到时如诗如画的景象,令人陶醉不已,浮想联翩。而且,作者也形象生动地写出了孩子们的天真活泼,仿佛就出现在我们眼前。

这一天,诗人高鼎迈出房门,在乡村小路上散步。他看见一对黄莺飞到枝头上,你啄我,我啄你,好不亲热!不由想起小时候和同伴们玩耍时的快乐情景。这时,一片被春风拂起的柳絮在他的眼前缓缓飘落,堤岸边的杨柳随风起舞,婀娜多姿,真是风情万种,令人赞叹。忽然,从远处传来一阵清脆的宛如银铃般的笑声。是谁呢?高鼎忍不住好奇心,回头一看,哎呀,原来是邻家的孩子在放风筝呢!他们放学后为什么不写作业呢?这几个调皮鬼呀!瞧,他们一边小跑,一边慢慢放手中的线,动作是那么娴熟,使人禁不住想和他们一起去玩。那只黄蝴蝶风筝越飞越高,好像扇动着它的大翅膀在说:“看我飞得多高!连鸟儿也比不上我。”时间过得很快,一转眼已是黄昏了。孩子们的父母都出来找他们了。几个孩子依依不舍地告别,其中有一个还在不停地说:“老天保佑,明天也是一个大晴天,我们再来放风筝!”

诗人高鼎看到了这一切,觉得心情非常舒畅,便写下了《村居》这首诗。这首诗写得生动活泼,通俗好懂,从此广为流传,连儿童也会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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