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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500字作文
更新时间:2024-04-26 21:48:18

我喜欢500字作文

第一篇:我喜欢500字作文

在任何一个平凡人的生命中,总有一样东西在支持着他前进,做为一个平凡的学生,我也不例外。

在我见过的所有的事物中,已经数不清有多少我喜欢的东西。我喜欢足球,但我做喜欢他们。

也许说起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你都会感到陌生,但一提他们,只要你有一点点足球常识,你就会恍然大悟, 没错,他们就是三次世界杯冠军---德国队。

他们是意志的化身。德国队取得这三次世界冠军,比分都是相当接近:三比二,二比一,一比零,由此接近的 比分似乎看不出德国队有多么强大,但事实上在八十年代初到九十年代末,德国人横扫欧陆,称霸全球。他们并没有 并没有多么强大的进攻组合,除90年的“三驾马车”外,德国人没有任何显赫的锋线组合,但他们却有钢铁般的意志,无论比分 落后多少,不到销声响起的那一秒,德国人就没想过放弃;终场前即使只有一秒钟,德国人都不会将球轻易交给对手。

这就是 他们的意志,没有如此钢铁的意志,德国足球早已销声匿迹。没错,意志是德国人最闪亮的一点。

他们眼中有坚冰一样的光芒。1978年世界杯决赛中,德国战车碰上荷兰风车。有人戏称,除了贝肯饱尔之外,德国人不堪一 击,决赛一开场,“桔色军团”首先发难,一球领先。德国人马上醒悟在精神领---后卫(号称足球皇帝)贝肯饱尔的带领下,德国战车 真正发威,俩度撕烂荷兰人的防线,反败为胜。德国人实现了自己的诺言:要用坚冰般的光芒射穿荷兰风车的心脏。

这并不是我对日耳曼人的褒奖,但感叹之余,我们是否应该向他们学习?如果有了这种日耳曼精神,万米长跑,学习突非猛进岂会 只成白日梦?

啊!我尊敬你们,德国人,一群真正的钢铁战士!

第二篇:我喜欢500字作文

秋天悄悄地来到了白云公园。

公园里的桔子园和了许多桔子树,树上的结子红得像灯笼,把枝头压弯了腰,又似乎把整个桔园都染红了,这下可乐坏了果了狸,它“蹭”“蹭”地爬树,在桔子树上快乐地吃着可口的桔子,样子可爱极了。苹果树、梨树都结了一个个又大又香的果子,真想摘下来尝尝。

在白云公园里,美丽的菊花和可爱的蜜蜂构成了一幅秋天的图画。花坛里有红的、黄的、白的菊花,这些香味扑鼻的菊花引来了大批的蜜蜂,蜜蜂辛勤地采蜜,小鸟快乐地歌唱,小动物们纷纷搬运着喜爱的食物,瞧它们那专心的样子,真逗人爱。

白云公园的周围,有好几座高大的山峰,两棵宝塔松高高挺立,好像两个披着绿衣的站士守卫着山。中间的山像一匹奔腾的骏马;左边的山峰像一只雄鹰正在展翅飞翔;右边的山峰却像只只正在玩耍的猴子,山下有几盆一串红,远远望去,花朵就像红宝石一样,整齐地排列在花茎上,美丽极了。公园的后面有一块稻田,一阵秋风吹来,稻田果的稻子摇来摆去,好像海涛一样,荡起层层金色的波浪。稻杆上,一粒粒包满的稻谷把稻秆压弯了腰,它们正等着农民伯伯来收割呢。

我喜欢秋天的白云公园,更喜欢果实累累、充实丰收喜悦的秋天!

第三篇:我喜欢500字作文

在我厚厚的相册里,有一张我最喜欢的照片。你瞧那石碑左边那位年轻人,身穿雨衣,手拄拐杖,戴着眼镜的,那就是我爸爸。石碑右边的那位小朋友,身穿雨衣,头戴雨帽,那就是我。

你看那后面石碑上还清楚地刻着:“光明顶,海拔1860米” 每当我看到这张照片,我都会想起爬黄山光明顶的情景,就好象发生在昨天一样,依稀可见。那是一九九九年夏天的一天,爸爸带着我与他的同事一起去爬黄山。爬光明顶并不象天都峰那样困难,可那年我才四岁呀,天又下着雨,路也很滑,刚爬了几米就滑倒了。我起来继续向前爬,我现在想起来当时爬光明顶就象书上写的爬天都峰一样困难。我们走了好长时间,才爬到半山腰。

这时我的腿象灌了铅似的,一点也走不动了,看到前面的人还那么有劲地向上爬,我真想一下子超过他们,一步跨到山顶。我说:“爸爸,我实在走不动了,你背着我好吗?”爸爸二话没说,背着我一步一步地吃力地往上爬。这不背还好,一背我一点也不想下来了,觉得爸爸的背好舒服,就向一张温暖的床。爸爸就是再累也没有舍得让我下来走一走。一口气把我背上了山顶。到了山顶,雨下得更大了,我从爸爸背上下来,看到爸爸拄着拐杖,喘着粗气,脸上不知是汗水还是雨水顺着脸颊直往下流。此刻我感到爸爸好累,我也好冷,冻得我直打哆嗦。爸爸用他暖和的身子紧紧地抱着我,给我买了一件保暖衣,我穿上保暖衣,感到暖和许多。爸爸带着我到光明顶的石碑前照了这张照片。现在我想起那时的情景,仍然感到腿还是那么累,爸爸的背还是那么温暖。

第四篇:我喜欢500字作文

我喜欢的电视节目是《我的兄弟姐妹》。你要问我为什么喜欢它,因为我觉的这个电视剧编写的既生动又感人,有好几次我看的时候都流泪了。

我觉的齐亿苦、齐思甜、齐天、还有齐妙他(她)们都凭着自己的毅力生存下来了。尤其是齐亿苦,他是大哥,而且又是这几个人中最苦的人了。他把弟弟妹妹都送给了一些富裕的人家,他自己就到处流浪,后来周老师收留了他。可是他还是经常去学校或去收留他弟弟妹妹的人家里找他(她)们,那些家长都不喜欢齐亿苦经常到他们家找他的弟弟妹妹,他(她)们觉的齐亿苦会带坏他们的孩子,所以就老搬家,还给他(她)改了名字,让齐亿苦找不着他(她)们。

后来齐亿苦又进了工读学校,还是周老师替他求情,齐亿苦才被放假一天。齐思甜又搬迁到加拿大去了,她还经常给他哥哥写信,说她学会弹钢琴了,她还在信里说她要好好练习钢琴。转眼,十八年过去了,齐思甜变成了一个钢琴家,她大哥齐亿苦成了一个替人要债的,齐天成了个医生,齐妙当了个舞女。齐思甜想找到自己的弟弟妹妹,所以她就回国了。回国以后,她开了个记者招待会,她说她这次回国的主要原因就是要找到自己的兄弟姐妹。

最后,齐思甜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弟弟妹妹。不幸的是,她得了脑癌,经过与死神的决战之后,她终于醒来了,这次大病使她明白了生命的意义,让她懂得了“珍惜生命”这四个字的含义。他(她)们终于又在一起了!

第五篇:我喜欢500字作文

“那是一个秋天,风儿那吗缠绵,让我想起他们那双无助的眼,就在那个美丽风景相伴的地方,我听到一声巨响,震彻山谷。

“我想这首天亮了大家都很熟悉吧。它不像《该死的温柔》《认真的雪》《分手后的夜》那么多的人听过,但是听过这首歌的人都会爱听这首歌,我想不止是喜欢这首歌更多的是喜欢这个美丽的故事吧。有一年的秋天,一个两岁半的小男孩和他爸爸妈妈一起出去玩。他们一起坐游览车,但是这个游览车的览绳突然间断了。于是游览车从180米的高处坠落山谷,到第二天的早晨记者们到达时候他们认为车上的人全部都死光了,可是他们却奇迹般的发现一小男孩还活这。原来在游览车坠落山谷的那一瞬间小男孩的父母用自己的双手举起了这个小男孩,减少阻击力,感问是谁能用自己的生命来换取别人的生命,是谁,是谁。是我们的父母,当我们受到委屈时,常常向父母诉说。当我们碰到困难时,常常向父母求援。世上有多种爱,但至深至纯的爱却是母爱和父爱,这种爱是无私的爱,是永恒的爱,是无微不至的爱,是不求回报的爱。

母爱如水,往往温柔细腻。父爱如山,往往深沉严格。它让我感到了爱,感到了母爱和父爱。 我又想起了那首个”爸把用他的双拖起我重生的起点。

第六篇:我喜欢500字作文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每当我读起这首古诗,便会想起雪白雪白的米饭和农民伯伯辛勤的汗水。

去年暑假,我和爸爸回到了故乡,我在外婆家收割稻谷,亲身体会到了农民伯伯们辛苦而又充满欢乐的劳动生活。

每天早晨天刚蒙蒙亮,全村的大人和能帮得上的小孩们都起床了。他们匆匆赶往朝霞映照下金灿灿的稻田,风风火火地大干了起来。顿时,镰刀割刀谷的“刷刷”声,脚踏式脱蹈机的“嗡嗡”声,大人们偶尔的谈笑声,孩子们清脆的歌声,鸟儿“叽叽喳喳”的鸣叫声便汇成了动人的交响乐。我陶醉在这美景和乐曲中。

虽然凉风徐徐,但是忙碌的农民们很快就大汗淋漓了。他们顾不得拭汗,依然不知疲倦地干着。跟我差不多大,甚至比我小的孩子们在田里拾稻穗。我也加入了他们的行列,并成了他们的朋友。

太阳爬上头顶热辣辣地严烤着稻田,人们的身上全湿了,大人们叫小孩回去,他们却仍然坚持劳动。一担一担黄澄澄的稻谷被挑往晒谷场,扁担都被压弯了。那“吱悠吱悠”的响声也仿佛在念“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咧!

农民伯伯在烈日暴晒之下,挥汗锄禾,感叹粮食来之不易,也间接地告诉人们要珍惜粮食。

第七篇:我喜欢500字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件物品就是小闹钟,它每天都早早的不辞劳苦的叫我起床。

在我心目中,一直把小闹钟当做我最好的朋友。每当我睡懒觉的时候,它非常坚决,不姑息朋友情面,一个劲儿的叫个不停,直到把我吵醒为止。在它的再三催促之下,我不能赖床,只好不情愿的起床。现在中午它只让我睡一个小时,有时候我心里还真有点讨厌它了。

有一次,我把闹钟里的电池拿了出来,它就真的不动也不响了。我觉得没人打扰太高兴了,可以美美的睡一觉了。可是一觉就睡到了1:50,两点上课,这不都打预备铃了吗?糟了!我一骨碌爬起来,一边走,一边穿衣服。出了家门,拔腿就跑,拼了命的跑到学校,上课的铃声已经响了,好险哪!

两年了,小闹钟陪伴在我的左右,叫我起床,陪我睡觉,我与它结下了深厚的感情。可惜妈妈大扫除的时候竟把它扫地出门了。就因为这个,我好几天都没有睡好觉。有一天,我在垃圾箱里找到了我的心爱的好朋友——小闹钟,可是它已经遍体鳞伤,失去了应有的生命了。我把它拿在手里,亲切地对它说:“小闹钟,你虽然失去了功能,但是我忘不了两年来你给与我的帮助,我要谢谢你。

后来妈妈又给我买来一只新的小闹钟,它仍然忠诚的为我服务,按时叫我起床,我仍然像以前一样爱着这只小闹钟。我还是要深情的说一声:“谢谢你,小闹钟!”

第八篇:我喜欢500字作文

“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啊!这是一首多么雄壮的国歌啊!它将中华人民对当时的危险情况,所表达出来的悲愤,完完全全地保留了下来,这便是国歌的精华。

要说我对国歌的了解,虽称不上是十分了解,但我还是能深深地体会到当时的中华人民的愤怒。

这首歌是田汉作词,聂耳作曲。刚诞生时,取名为“义勇军进行曲”,后被选用为国歌。为什么选这支歌呢?因为在别国侵略中国,中国即将灭亡,也就是中华民族最危险的时候,中华人民站起来了,他们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前进……把那些可恶的敌人压制回去了。这不正是因为我们坚强的中华人民,不愿意作敌人的奴隶,而反抗,把自己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吗?正是因为敌人太可恶了,才逼得我们每个都发出了坚强不屈的吼声。最后,他们自食其果,知道了中华民族的厉害。中华民族也为此强大了,繁荣了。

让我们再高声唱一次“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吧!让我们再努力,使中华民族变得更加富强吧!

我多么想再听一次国歌啊!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支歌。

第九篇:我喜欢500字作文

请你猜一猜,我最喜欢的人是谁?对啦!就是朱军。他是我的同桌,更是我的好朋友。

朱军十分爱劳动。每天早晨,他总是早早来到学校,别人还在打闹嬉戏,他就已经拿起拖把,来来回回,认认真真地拖起走廊了。前些天,老师让我们组的同学打扫卫生区,没干一会,同学们就偷起懒来了,有的扔掉拖把玩了起来,有的则把扫把当武器打起了架,只有朱军还在埋头苦干,根本就没理会身边玩耍的我们。只见他十分卖力的握着拖把,一下一下拖着,不时还拿起抹布擦擦墙面上的脚印。不一会,乌黑的地面变得光闪闪,一滩污水不见了,墙灰也消失了。这时,我才发现他的头上、脸上挂满了汗珠,汗水把他的后背都湿透了。

朱军还十分乐于助人。一次写字课上,粗心的我再一次把橡皮弄丢了。我找遍了地下、书包都没找到,又不好意思老是找别人借。就在我急得焦头烂额的时候,朱军塞给我一块红橡皮说:“这就算我送你的,你尽管用吧!”当时,我感动的不知该说什么。

我很喜欢朱军。老师让我和朱军坐在一起是想让我在学习上帮助他,我觉得,他这学期已经取得一些进步了,我希望他能再接再厉,在学习上能更上一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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